本市新增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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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交警
昆山视窗
根据公安部105号令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现将本市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。地点设置如下:
一、新增路段电子警察抓拍
二、新增货车闯禁区电子抓拍
驾乘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。
汽车前排后排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带。
驾驶人行驶中禁止使用手机,保持视线清晰,谨慎驾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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